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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专业律师介绍
遗产继承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姬传生,继承法专家,兼职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二十年专注遗产纠纷,三所大学院所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南京律师中最早从事遗产继承方面的律师,专兼职于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七家院校从事法律教学及管理工作.专注不动产遗嘱继承遗产法律问题研究,代理房产遗嘱继承,股权继承案件,提供南京房产遗嘱律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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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研究

继承研究, 继承律师网的继承研究栏目,继承知识部分,讲述遗产继承的基本概念常识; 继承论文部分,大部分系遗产律师在处理遗产实践理论总结;继承案例部分,将南京遗产继承律师处理过的典型案例发表出来,分享遗产继承律师经验,解答南京继承律师咨询.

  • 保险金作为遗产分割时应照顾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继承人 作者:南京专业遗产律师     日期:2017-03-04 16:30:41     来源:    点击:303

    保险金可作为被继承人遗产予以分割,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部分继承人年老多病且无经济来源,属于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应当予以照顾。...

  • 画家许德麟遗产案终审宣判 耗时4年11位法定继承 作者:遗产继承律师     日期:2017-03-04 10:50:22     来源:    点击:267

    画家许德麟遗产案终审宣判 耗时4年11位法定继承人卷入...

  • 放弃继承后其他法定继承人按顺序继承 作者:南京专业遗产律师     日期:2017-03-03 14:58:26     来源:    点击:291

    被继承人去世后,行为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已通过书面形式放弃法定继承权的,该被继承人遗产应由其他法定继承人予以继承。...

  • 夫妇共同遗嘱一方死亡后能否撤销? 作者:南京专业继承律师     日期:2017-03-02 15:21:38     来源:    点击:348

    ,遗嘱人生前可变更、撤销其原来所立遗嘱。当遗嘱人死亡,遗嘱生效,遗嘱继承人只能接受继承或放弃继承,而不能撤销、变更己生效的遗嘱。夫妻双方共立遗嘱,约定互为继承人,此时一方死亡,在世的另一方即为遗嘱继承人,其无权撤销、变更共同遗嘱中己生效部分...

  • 遗嘱人死亡前变更遗嘱行为是否有效? 作者:南京继承律师     日期:2017-03-02 14:04:10     来源:    点击:392

    遗产继承书中已明确强调该房屋为苟翠生前所有,苟翠并无生前将房屋处分权转移的意思表示,而是死后的意思表示,符合遗嘱特征。故该遗产继承书作为遗嘱,在立遗嘱人苟翠尚未死亡的情况下,遗嘱并未生效,苟翠随时有权变更或撤销遗嘱内容。...

  • 存多种解释的留言遗嘱无效 作者:南京继承律师     日期:2017-03-01 20:11:30     来源:    点击:522

    被继承人生前的留言遗嘱可以作两种以上不同解释时,不能将该留言确定为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留言无效。被继承人死亡后,应根据法定继承来分割遗产。 ...

  • 丧偶者改嫁时继承权是否受限? 作者:南京专业继承律师     日期:2017-02-28 22:54:25     来源:    点击:323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有合法继承财产的权利,并对该继承财产享有所有权,且夫妻一方对该财产的所有权并不因改嫁而消灭。 ...

  • 鳏夫车祸死亡 遗产继承惹争议 作者:南京专业继承律师     日期:2017-02-26 12:39:14     来源:    点击:244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有权享有获赔的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若被侵权人生前居住的公益养老院垫付了被侵权人丧葬费,且被侵权人近亲属亦对该款进行了偿付,则剩余的丧葬费应归被侵权人近亲属。南京专业遗产律师,...

  • 老汉遗嘱房产给孙子 儿子不服诉法院 作者:南京遗产继承律师     日期:2017-02-23 14:14:18     来源:    点击:285

    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给未成年人个人的,应当认定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

  • 遗嘱补充协议的效力 作者:南京专业继承律师     日期:2017-02-22 18:06:00     来源:    点击:541

    各继承人签订遗嘱补充协议,与隋必生生前所立口头遗嘱不冲突的,各继承人应根据遗嘱与协议分配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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