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处分他人财产就算公证过也无效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14-04-13 16:37:46 当前栏目:公证遗嘱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次遗嘱处分他人财产就算公证过也无效
张女士:我姐夫生前经公证,把一半房产留给我姐姐,另一半留给他前妻的儿子,现在起姐夫前妻的儿子起诉我姐姐,认为他爸留给我姐姐的一半房产有他的一部分,请问这种说法合理吗?
南京继承律师:根据法律,你姐夫以公证遗嘱的形式处分的房产,如果是他的个人财产,那么给你姐后,他儿子无权主张;但如果是他跟前妻的夫妻共同财产,即便分给你姐,前妻的儿子还是可以主张的。
张女士:我姐夫生前经公证,把一半房产留给我姐姐,另一半留给他前妻的儿子,现在起姐夫前妻的儿子起诉我姐姐,认为他爸留给我姐姐的一半房产有他的一部分,请问这种说法合理吗?
南京继承律师:根据法律,你姐夫以公证遗嘱的形式处分的房产,如果是他的个人财产,那么给你姐后,他儿子无权主张;但如果是他跟前妻的夫妻共同财产,即便分给你姐,前妻的儿子还是可以主张的。
版权申明:本文由遗产继承律师原创,转载保留连接
爱生活遗产继承法问答负责人姬传生律师,继承法专家,兼职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二十年专注遗产纠纷,三所大学院所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南京律师中最早从事遗产继承方面的律师,专兼职于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七家院校从事法律教学及管理工作.专注不动产遗嘱继承遗产法律问题研究,代理房产遗嘱继承,股权继承案件,提供南京房产遗嘱律师见证.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姬传生联系方式
专业遗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微信同号)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姬传生律师办公地址:奥体大街68号国际研发总部园4A座14楼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姬传生律师办公地址:奥体大街68号国际研发总部园4A座14楼
推荐文章
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