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707-98118
159962-98111
当前位置: 遗产继承律师 > 遗产继承 > 遗产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遗产分配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遗产分配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14-04-11 14:43:40    当前栏目:遗产范围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一)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即各继承人在对被继承人所尽扶养义务和各自经济状况、劳动能力大致相同的情况下,对遗产应作大体均等的分配。

  (二)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但是,属于继承人虽然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也愿意尽扶养义务,但由于被继承人有独立生活来源,明确表示不需要该继承人提供生活来源和劳务的情况;属于被继承人确实需要接受继承人扶养,继承人也愿意对其进扶养,但由于继承人本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人,因而无法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情况,分配遗产时,不能取消或减少他们的应得的遗产份额。

  (4)经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遗产分配主要包括哪些内容?遗产继承相关推荐:
遗产继承律师网首席南京遗产律师姬传生,专业遗产继承律师,继承法专家,兼职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学术功底,二十年专业遗产律师,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南京律师中知名的继承纠纷律师,先后专兼职于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七家院校从事法律教学及管理工作.专注遗产纠纷,遗嘱继承等各种继承法律问题,代理房产遗嘱继承,股权继承案件,提供专业南京房产遗嘱律师见证遗产律师信托服务.
遗产继承律师联系方式
专业遗产律师咨询电话15996298111(微信同号)
房产继承律师事务所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8号国际研发总部园4A座14楼
推荐文章
Copyright © 2010-2020 遗产继承律师网 版权所有备案号:苏ICP备140157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