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拟为经适房改名 不再是私产不可转手或继承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14-04-11 16:25:46 当前栏目:房产继承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次住建部拟为经适房改名 不再是私产不可转手或继承,相比此前因寻租、腐败而饱受诟病的旧式经适房,新经适房不能再被视为私产,随意转手或继承。
据媒体9月20日报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于日前透露,正计划为经适房改名。
齐骥指出,从1998年到2007年,我国经适房政策经历了几次重大调整,经适房的属性定位已发生重大改变,制度规则也日渐完善。
自2010年开始陆续上市的"新经适房",其最大特点是"共有产权":购房者仅享有60%-70%的有限产权,余下产权归政府持有;相比此前因寻租、腐败而饱受诟病的旧式经适房,新经适房不能再被视为私产,随意转手或继承,套现牟利的政策空子被大大压缩。
然而,目前大多数人对这一住房政策的连续性还不太了解,仍旧以过去的眼光非议现在的经适房政策。
为了避免此类现象发生,齐骥表示:"我们在想,最好把这名字(经适房)给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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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生活遗产继承法问答负责人姬传生律师,继承法专家,兼职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二十年专注遗产纠纷,三所大学院所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南京律师中最早从事遗产继承方面的律师,专兼职于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七家院校从事法律教学及管理工作.专注不动产遗嘱继承遗产法律问题研究,代理房产遗嘱继承,股权继承案件,提供南京房产遗嘱律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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