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专业继承律师:如被继承人在台死亡后其遗产无人继承或不清楚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14-05-03 18:26:07 当前栏目:涉外继承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次答:
被继承人在台死亡后其遗产如无人继承或不清楚有无继承人,一般由台湾地方司法部门选任遗产管理人。大陆继承人要求继承遗产的,须向遗产管理人声明承认继承,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遗产。如遗产管理人不予受理,大陆继承人则需向台湾地方司法部门诉请继承。被继承人的全部合法继承人需共同办理委托书公证,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同住一地的多名继承人可以合办一份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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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生活遗产继承法问答负责人姬传生律师,继承法专家,兼职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二十年专注遗产纠纷,三所大学院所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南京律师中最早从事遗产继承方面的律师,专兼职于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七家院校从事法律教学及管理工作.专注不动产遗嘱继承遗产法律问题研究,代理房产遗嘱继承,股权继承案件,提供南京房产遗嘱律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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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遗产继承律师姬传生律师办公地址:奥体大街68号国际研发总部园4A座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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