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专业继承律师:台胞在大陆投资后其合法权益可否转让和继承?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14-05-03 18:27:33 当前栏目:涉外继承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次答:
台胞在大陆的投资、购置的资产、工业产权、投资所得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国家对台胞的投资和其他资产不实行国有化。台胞投资获得的合法利润,其他合法收入和清算后的资金,可以依法汇往境外。当国家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台胞投资企业实行征收时,必须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投资企业可以向大陆或境外的金融机构借款,并可以本企业资产和权益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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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生活遗产继承法问答负责人姬传生律师,继承法专家,兼职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二十年专注遗产纠纷,三所大学院所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南京律师中最早从事遗产继承方面的律师,专兼职于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七家院校从事法律教学及管理工作.专注不动产遗嘱继承遗产法律问题研究,代理房产遗嘱继承,股权继承案件,提供南京房产遗嘱律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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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遗产继承律师姬传生律师办公地址:奥体大街68号国际研发总部园4A座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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