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律师友情提醒代位继承应当注意的问题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22-01-02 21:40:48 当前栏目:代位继承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次专业遗产继承律师提醒在实践中代位继承应当注意的问题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如该代位继承人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 多、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则法律上并不绝对排斥他们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可适当分给遗产。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无论其是否再婚,依照《民法典》第1129条的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关于代位继承人随母亲改嫁后的代位继承权问题。被代位人去世后,如果代位继承人随母亲改嫁,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代位继承人作为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仍然享有代位继承权,有权继承其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可以看出,代位继承是以直系血亲为基础的,不能因为代位继承人随母亲改嫁、家庭关系发生变化而否认其代位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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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生活遗产继承法问答负责人姬传生律师,继承法专家,兼职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二十年专注遗产纠纷,三所大学院所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南京律师中最早从事遗产继承方面的律师,专兼职于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七家院校从事法律教学及管理工作.专注不动产遗嘱继承遗产法律问题研究,代理房产遗嘱继承,股权继承案件,提供南京房产遗嘱律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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