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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产继承律师解答:继承房屋买卖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14-04-11 16:40:09    当前栏目:房产继承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请问南京房产继承律师:父母共同署名的房产和店面各一,母亲打算卖掉。爷奶外公外婆父亲己去世,母亲健在,共有兄妹两人,均己结婚并各有一子。该如何办理卖房手续?

  南京房产继承律师答:如果产权人名字登记为父母,则母亲想卖掉是不允许的,母亲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财产。属于父亲的房产因父亲已去世,已发生继承,所以相关的法定继承人必须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有纠纷则必须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南京房产继承律师提醒:该房产的买卖必须等到继承权公证办好,房产过户到新的所有权人名下,方可进行买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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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生活遗产继承法问答负责人姬传生律师,继承法专家,兼职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二十年专注遗产纠纷,三所大学院所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南京律师中最早从事遗产继承方面的律师,专兼职于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七家院校从事法律教学及管理工作.专注不动产遗嘱继承遗产法律问题研究,代理房产遗嘱继承,股权继承案件,提供南京房产遗嘱律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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