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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艳芳哥哥向遗产信托人求偿遭否 另需支付诉讼费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14-04-12 20:35:57    当前栏目:遗产信托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中新网12月14日电香港“明报”报道,已故巨星梅艳芳逝世8年,法院已维持梅妈覃美金争产败诉的裁决,只有梅艳芳的两名兄长梅启明及梅德明又掀诉讼,入禀指控其遗产信托人,于03年12月处理梅艳芳所签的遗嘱及法律文件有疏忽,导致遗产损失,要求赔偿15亿元港币。高等法院昨颁令剔除诉讼,梅兄需交付惩罚性诉讼费。

  梅启明昨在庭上陈辞时提起梅艳芳,不禁呜咽,力陈其妹的遗产被外人瓜分,“是好严重的冤案”。法官表示,梅启明不是遗产的受益人,无权提出诉讼,故应被告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要求,剔除其申请,并指梅兄全无胜诉机会,下令他支付惩罚性诉讼费。汇丰又指,将提出申请限制梅启明再掀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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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生活遗产继承法问答负责人姬传生律师,继承法专家,兼职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二十年专注遗产纠纷,三所大学院所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南京律师中最早从事遗产继承方面的律师,专兼职于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七家院校从事法律教学及管理工作.专注不动产遗嘱继承遗产法律问题研究,代理房产遗嘱继承,股权继承案件,提供南京房产遗嘱律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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