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办理的种类(如何办理遗产继承)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22-03-09 11:04:59 当前栏目:继承知识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次作为所有权人,每个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自己所有的财产。被继承人也同样如此,可以在生前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提前做出安排与处理。根据继承方式与被继承人的意思是否有关,继承可以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就是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所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特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法定继承就是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未处分的部分遗产,根据法律规定由特定范围的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份额等继承。
当然,被继承人的遗产还可以因被继承人自己生前的意思而由继承人以外的人取得,有两种方式:第一种就是遗赠,即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自己身故后将遗产的全部或者部分赠与某人;第二种就是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我国特有的一种遗产处理方式,是自然人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协议,由该组织或者个人负责自然人的生养死葬,并在该自然人死后获赠其遗产。
因此,被继承人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处理自己的遗产,既可以在生前立遗嘱处分自己的遗产,也可以与他人签订协议处分自己的遗产,还可以不作任何意思表示而根据法律规定处理遗产。
民法典总则编第5条规定了自愿原则(意思自治原则),民事主体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意思自治原则在继承领域的具体体现就是自然人的遗嘱自由。法律要充分尊重民事主体的意思自治,在涉及遗产的处理问题上,同样要贯彻意思自治的民法基本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处理涉及遗产继承的相关问题。
民法典继承编第一于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首先,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通常情况下,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留有有效的遗嘱,继承开始后,就需要启动法定继承制度,根据继承编所规定的继承人范围、顺序、遗产分配方法等,确定各继承人之间所得遗产的数额。这是最为常见的继承方式。
其次,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留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被继承人的财产就需要优先根据遗嘱的内容来分配。有遗嘱的包括两种情况:第一种就是遗嘱指定了特定的继承人继承,此时,就需要启动遗嘱继承程序,按照遗嘱的要求来分配遗产;第二种就是被继承人通过遗嘱将遗产赠与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组织,处理遗产就必须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思。被继承人的遗嘱可能是处理了自己的所有遗产,也可能是处理了部分遗产。不管哪种情况,只要有遗嘱,就优先按照遗嘱的指示来分配所涉及的部分速产。
最后,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赠扶养协议是自然人生前与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组织签订的协议。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协议,双方当事人都必须遴守。在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有负责被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同时享有获得遗赠的权利;被扶养人生前有权要求扶养人照顾自己,同时也有义务在死亡后将自己的遗产赠与扶养人。从法律性质上讲,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双务合同。这种协议也体现了被扶养人生前的自主意思,也应当尊重,同时这种双务合同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思,理应比仅体现一方意思的遗嘱效力优先。
因此,在自然人生前与他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时,应当依遗赠扶养协议优先处理所涉遗产。由于双方当事人可以事先约定扶养人受遗赠的财产范围,超过此范图的遗产,如果被扶养人立有遗嘱,则应当按照遗嘱处理,如果没有遗嘱,则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对于同一财产,遗赠扶养协议和遗赠都涉及时,应当优先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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