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继承律师释疑:离婚判决生效前 妻子能继承丈夫遗产吗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14-04-11 14:16:19 当前栏目:继承知识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次离婚判决生效前,丈夫发生意外死亡,妻子还能继承丈夫的遗产吗?近日,有人咨询此类问题,遂在此做一解释。
案例:我与丈夫于某因感情破裂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经审理于今年10月13日判决我们离婚,判给于某15万元。18日,于某外出跑运输不幸撞车身亡,法院随即裁定终止离婚诉讼。于某的弟弟要求继承其兄离婚诉讼中分得的财产。可我觉得离婚判决书还未生效,于某的一切遗产应由我继承。请问,离婚判决未生效前,我有权继承于某的遗产吗? 读者:宋雅
解答:宋雅有权继承于某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审判决的生效期限为15日,即当事人在接到一审判决后15日未提起上诉即发生法律效力。宋雅与于某的离婚诉讼,虽经法院判决离婚,但在判决生效前于某死亡,此时于某与宋雅之间还存在着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和夫妻身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宋雅可以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的身份继承于某的遗产。而于某的兄弟,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被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据此,宋雅继承于某的遗产是合法的。
版权申明:本文由遗产继承律师原创,转载保留连接
爱生活遗产继承法问答负责人姬传生律师,继承法专家,兼职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二十年专注遗产纠纷,三所大学院所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南京律师中最早从事遗产继承方面的律师,专兼职于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七家院校从事法律教学及管理工作.专注不动产遗嘱继承遗产法律问题研究,代理房产遗嘱继承,股权继承案件,提供南京房产遗嘱律师见证.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姬传生联系方式
专业遗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微信同号)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姬传生律师办公地址:奥体大街68号国际研发总部园4A座14楼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姬传生律师办公地址:奥体大街68号国际研发总部园4A座14楼
推荐文章
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