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继承律师解答:遗产与家庭共有财产的区分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14-04-12 15:57:27 当前栏目:继承知识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次南京继承律师解答:遗产与家庭共有财产的区分
当家庭成员中某人死亡继承开始时,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尚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分割被继承人遗产时,应按照家庭人口以及每个家庭成员对家庭财产的贡献等情况,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析产,从而确定遗产范围,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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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生活遗产继承法问答负责人姬传生律师,继承法专家,兼职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二十年专注遗产纠纷,三所大学院所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南京律师中最早从事遗产继承方面的律师,专兼职于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七家院校从事法律教学及管理工作.专注不动产遗嘱继承遗产法律问题研究,代理房产遗嘱继承,股权继承案件,提供南京房产遗嘱律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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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遗产继承律师姬传生律师办公地址:奥体大街68号国际研发总部园4A座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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