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见证遗嘱”效力有多大?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18-10-23 00:57:17 当前栏目:口头遗嘱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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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前两天,病榻之前请来了律师,订立了一份“律师见证遗嘱”,将房产和存款统统留给了小女儿;老伴去世前,前往专业机构登记了一份“律师见证遗嘱”,将遗产中自己的份额留给了养女,如今养女拿着这份遗嘱来打官司了……
现在,律师见证遗嘱的效力在多起遗产纠纷案件中成了争议的焦点。它的效力究竟如何,如果其他继承人拿出了别的形式的遗嘱,有律师见证过的这一份,是不是会有更大的证明力?
案件1
遗嘱订立时间早真伪问题好解决
在另一个案子中,张老先生与李老太皆为二婚,无共同子女。2006年,二人结婚后买了房,登记在李老太名下。在这之后,张老先生在相关机构订立了一份律师见证遗嘱,并且将遗嘱保存在这里。
去年年底,张老先生去世。很快,他的养女拿着遗嘱出现了,要求在她补偿李老太一笔钱后,把房产过户给她,并要求李老太搬出去。此时李老太年过七十,既无其他住所也无经济来源,自然不愿意搬走。可是让她给对方支付补偿款,却又没这个能力。
法官在庭前庭后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最终,李老太的儿女愿意替她支付原告王某遗产折价款100万元,涉案房屋至此才全部归了李老太。在这个案子里,遗嘱订立时间较早,而且存放在专业机构,的确在客观上减少了争端,至少遗嘱的真伪问题要好解决得多。
案件2
临终前两天订立遗嘱被法庭认可
本月中旬,陈娅将她的哥哥姐姐等八人一并告上法庭。陈女士说,父亲陈老先生于2014年3月15日订立了遗嘱,指定房产和存款一并由她本人继承。父亲于当年3月17日去世,她现在要求依据遗嘱,继承这些财产。
所有被告人都不同意她的要求。有被告表示,老人订立遗嘱的时间与死亡时间仅隔两天,意识已经处于不清醒的状态了,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份遗嘱无效。从形式上看,律师见证书上,分别由两个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律师签字,并加盖了各自所属律师事务所公章。同时,律师还提交了一份视频记录。
对于这份关键证据,八名被告全都不认可。他们认为,癌症晚期患者距离去世只有两天的时候,不具备联系律师进行见证遗嘱的能力,这两名律师很可能与原告存在着利害关系。
法院在详细核查了全部证据,听取了各方意见之后认为,这份律师见证遗嘱符合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从视频资料中遗嘱人虽身体虚弱但是思路清晰,语言表达顺畅,意愿明确,能够顺利表达其将房产、存款等遗产交由陈女士继承的真实意愿,因此法院认可这份遗嘱。法院一审判决,原告胜诉。
剖析 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其他遗嘱以订立最晚为准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其他一切遗嘱的内容如果与公证遗嘱相抵触,以公证遗嘱为准。那么其他的律师见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在法律效力上有区别吗?
律师表示,除了公证遗嘱之外,其他所有形式的遗嘱的效力都相同,只要符合订立的形式要件,口头遗嘱和律师见证遗嘱没有区别。那么以哪份遗嘱为准?哪份订立得更晚,就以哪份为准。
法官建议,如果要避免子女最后对簿公堂弄得大家庭分崩离析,老人最好能订立一份公证遗嘱,另外,将自书遗嘱保存在专业机构也是个不错的选择。“特别是,如果临终前,已经没有其他办法订立遗嘱,必须要立一个口头遗嘱的话,则必须要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而且这两个见证人还不能与继承人有任何利害关系。” 据《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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