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怎么写?律师来支招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18-10-23 00:57:18 当前栏目:口头遗嘱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次近年来,遗嘱被更多的人重视起来。而司法实践中,因为自书遗嘱书写不规范,很多被法院判决无效。怎样才能写一份合格的自书遗嘱?5月31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老人想把遗产留给孙子选择了自书遗嘱
太原市民李先生有4个子女,但最喜欢老大,也最喜欢老大家的长孙阳阳,所以一心想把财产留给阳阳。李先生在弥留之际,与妻子胡女士商量着立一份夫妻共同遗嘱,由李先生亲笔书写,老两口都签上了名。
李先生去世后,因为这份遗嘱李先生的子女闹起了矛盾。律师指出,这份遗嘱的问题有两个地方,一个是老两口虽然都亲笔签名,但是只有李先生一个人写了日期,胡女士并没有标注。根据法律规定,自书遗嘱生效需要满足的条件,其中一项就是,如果是夫妻共同遗嘱的话,不仅夫妻两人都要签名,日期也得两个人都进行标注。由此看来,这份遗嘱只能对老人的那半财产产生法律效力。
自书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其不规范性
在选择订立遗嘱的类型时,更多的老人仍像李先生一样“自书遗嘱”。由自己亲笔书写后签字按手印。这种遗嘱形式的优势在于简便、成本低,但同时存在的风险隐患也更多。自书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其不规范性。在自书遗嘱中,经常充斥着大量生活用语,有的用语不仅不符合法律措辞,甚至都不符合一般的语法句法。与此同时,当自书遗嘱真实性受到怀疑时,笔迹鉴定是其效力认定的又一瓶颈。
司法实践中,一方提交自书遗嘱,另外一方予以否定的,法院往往会向否定的那方释明,由其申请笔迹司法鉴定。而要完成鉴定,一般需要与立遗嘱时间相差不大的时间跨度内的遗嘱人笔迹作为对比检验材料,如果对比检验材料本身存在物理瑕疵或数量不足,就可能导致鉴定无法进行。
自书遗嘱生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遗嘱的类型有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5种形式,其中公证遗嘱是最不易发生分歧、纠纷的一种形式。现在很多老人会选择自书遗嘱的形式,然而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自书遗嘱经常会出现很多纰漏,导致无法生效。
那么自书遗嘱生效都需要哪些条件呢?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华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自书遗嘱生效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是立遗嘱人亲笔书写;2、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在威胁、胁迫的情况下是无效的;3、必须有立遗嘱人亲笔签名;4、必须注明年月日;5、立遗嘱人必须对处置的财产具有处分权。
同时,立遗嘱尽量在身体健康、意识清醒的时候立,或者有能力立公证遗嘱的就去立公证遗嘱,就算自书遗嘱,也要注意格式的合法性。
本报记者 郭卫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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