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实施后,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22-11-03 16:29:40 当前栏目:自书遗嘱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次《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将会正式实施,其中继承编共4章45个条文,现行实施的《继承法》共37个条文。《民法典》继承编比《继承法》增加了8个条文。经过对比我们发现增加的是重头是遗嘱的形式。
《继承法》中用1个条文将遗嘱的形式罗列出来,其中包含5种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而《民法典》继承编中用了6个条文分别介绍了遗嘱的形式。继承编增加了打印遗嘱,将录音遗嘱更名为录音录像遗嘱。
遗嘱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属于死因行为,也就是说遗嘱只有在人死亡的时才发生法律效力。当遗嘱的真实性和内容产生争议时,因遗嘱人已经死亡无法探知其真实意思。因此为了保证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可靠性,指导当事人正确审慎地设立遗嘱,尽可能的减少因遗嘱产生的继承纠纷,就要格外重视遗嘱的积极要件和消极要件。
遗嘱形式第一种:自书遗嘱
1、遗嘱人必须亲自书写全部内容、不得采用打印的方式。
2、遗嘱人必须签名
3、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
注明时间不仅能够用来确定遗嘱人立遗嘱时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而且能够在多份遗嘱冲突时,判断遗嘱先后。
遗嘱形式第二种:代书遗嘱
1、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
3、遗嘱人、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均要签名
4、注明年、月、日
遗嘱形式第三种:打印遗嘱
1、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2、遗嘱人、见证人要在遗嘱的每一页都要签字
3、注明年、月、日
遗嘱形式第四种:录音录像遗嘱
1、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遗嘱人、见证人要在录音录像中介绍自己,如果是录像,遗嘱人、见证人均要出镜
3、遗嘱人、见证人要录音录像中记录年、月、日
遗嘱形式第五种:口头遗嘱
1、遗嘱人处于危急的情况下(通常是重大灾害、突发疾病等)
2、有两个以上见证人
3、危急接触后,遗嘱人没有死亡,口头遗嘱不发生法律效力。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最好采取其他方式留下遗嘱,避免纠纷。
遗嘱形式第六种:公证遗嘱
1、本人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
2、其他事项公证员会告知说明
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消极条件
1、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作为见证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本身不能作为见证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不能作为见证人。本条是最关键的,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因为遗嘱人与受益人正常都是亲属关系,私下立遗嘱找的见证人也通常是跟双方认识。也容易因此将来被认定为无效遗嘱。
遗嘱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有效遗嘱的积极要件):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包括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见证人的签名。
关于遗嘱的效力问题
在《民法典》中删除了《继承法》中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同时删除了公证遗嘱不得随意撤回或者变更的规定。这就意味着六种形式的遗嘱在法律上是平等,也意味着赋予了遗嘱人极大的自由,更加切实的让遗嘱人充分的表达真实意愿。当存有多份遗嘱时,无论遗嘱形式如何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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