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能否撤销公证遗嘱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14-04-13 17:36:03 当前栏目:自书遗嘱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次自书遗嘱能否撤销公证遗嘱
王某夫妇俩由三个孩子轮流照顾,他们在每家居住时都给该子女书写一份遗嘱,将老两口所有的遗产都留给了该子女,除了第一份遗嘱是公证遗嘱,其他都是自书遗嘱。夫妇俩去世后,子女因遗产继承产生纠纷,就遗嘱效力产生疑问。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由此可看,现阶段我国主要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五种形式,其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大,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是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那么如何变更和撤销公证遗嘱?
《遗嘱公证细则》第22条规定:“公证遗嘱生效前,非经遗嘱人申请并履行公证程序,不得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遗嘱人申请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的程序适用本规定。”按照我国法律规定,遗嘱人申请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的,应到原公证处办理撤销遗嘱声明书或新遗嘱。撤销遗嘱声明书或新遗嘱应写明原立遗嘱的时间、经办公证处和公证书编号,并将声明书或新的公证书放原公证卷内1份。此时这种撤销和变更必须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达,且撤消变更公证遗嘱的原因真实、明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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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生活遗产继承法问答负责人姬传生律师,继承法专家,兼职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二十年专注遗产纠纷,三所大学院所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南京律师中最早从事遗产继承方面的律师,专兼职于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七家院校从事法律教学及管理工作.专注不动产遗嘱继承遗产法律问题研究,代理房产遗嘱继承,股权继承案件,提供南京房产遗嘱律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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