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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继承遗产却不愿继承债务 法院判还6.5万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14-04-13 10:09:45    当前栏目:继承案例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为逃避遗产还债,继承人与债权人玩起了捉迷藏,先是用已结清未抽回的欠条抵账,又将贵重财产全部处理,后又拉他人当被告,企图由他人共担债务。尽管使尽浑身解数,但继承人孙某仍未逃脱偿还债务的责任,被判决偿还6.5万元。

  2007年8月,陈某从煤矿购买了500吨矸石煤。孙某的父亲听说后,要求帮忙运输处理。陈某遂将煤票交给孙父,随后孙父向陈某出具收条一张,载明收到陈某50

  0吨矸石煤,价值6.5万元。2007年10月孙父因病身亡。孙某将煤票交与他人处理。陈某听说后,多次向孙某催要煤票。孙某便拿出2003年刘某打给父亲的欠条交与了陈某。陈某找到刘某后,方知刘某早就与孙某的父亲结清了这笔款项。陈某再次找到孙某,孙某称其父去世后,经营的煤场已拆除,货车、轿车也已处理,外欠款未追回,无力偿还欠款。经多次催要未果后,2007年12月27日,陈某诉至法院,要求孙某偿付欠款6.5万元。

  在诉讼中,孙某增加刘某为第三人,要求刘某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刘某提交了孙某之父2005年12月20日书写的收到条,证明欠款早已付清。

  法庭审理认为,孙某之父收到陈某500吨煤票,后经孙某之手交与他人抵偿了债务。孙某交与陈某的欠条因款已结清应归于无效,债权债务转移依法不能成立,刘某不承担还款责任。孙某已继承父亲的房屋、煤场、货车、轿车、保险公司赔偿款等遗产,应当依法清偿其父生前所欠债务。据此,法院判决被告孙某在五日内偿还原告煤款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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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生活遗产继承法问答负责人姬传生律师,继承法专家,兼职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二十年专注遗产纠纷,三所大学院所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南京律师中最早从事遗产继承方面的律师,专兼职于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七家院校从事法律教学及管理工作.专注不动产遗嘱继承遗产法律问题研究,代理房产遗嘱继承,股权继承案件,提供南京房产遗嘱律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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