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夫会员资格的继承纠纷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17-01-11 10:40:55 当前栏目:继承案例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次
会员资格的继承
——张婷等与腾飞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继承纠纷案
[原 告]张婷等三人[被 告]腾飞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
基本案情:
被告为高尔夫球俱乐部公司,被继承人为该公司的会员,三原告系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后,原告请求继承被继承人在被告处的会员资格,被告认为该会员资格不能被继承。
争议要点:
被继承人的会员资格能否被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一审判决结果:
根据《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第2条、第5条第2项的规定,因该消费主体特定且每次消费时可享受一定的优惠,故该卡应具有集会员资格和财产属性于一体的特征,其中会员资格是针对会员本人所特有与生命权相联系的权利性质,当该会员死亡时,该项权利应当自动丧失,其会员资格应当终止,因此无法由其继承人继承。但在该会员卡上所体现的财产价值则可以继承或转让。
南京专业继承律师点评:
会员资格系会员本人所特有的,具有人身属性,会员死亡时该项权利自动丧失。因此,会员资格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本案适用的法律条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二、《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会员卡是指发行人和其会员之间以契约形式确定的会员消费权利的直接消费凭证。会员卡不能分红派息,也不能还本付息,可以依法转让、质押和继承。
第五条 申请发行会员卡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二)会员卡所涉及的经营项目主要是高尔夫球俱乐部等高消费体育运动项目:
(三)为会员提供服务的设施和条件已达到开业标准;
(四)净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五)申请时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总额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十;
(六)发行人产权清晰,财务账目真实、清楚、完整:
(七)无违法、重大违规行为的记录;
(八〉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版权申明:本文由遗产继承律师原创,转载保留连接
爱生活遗产继承法问答负责人姬传生律师,继承法专家,兼职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二十年专注遗产纠纷,三所大学院所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南京律师中最早从事遗产继承方面的律师,专兼职于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七家院校从事法律教学及管理工作.专注不动产遗嘱继承遗产法律问题研究,代理房产遗嘱继承,股权继承案件,提供南京房产遗嘱律师见证.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姬传生联系方式
专业遗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微信同号)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姬传生律师办公地址:奥体大街68号国际研发总部园4A座14楼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姬传生律师办公地址:奥体大街68号国际研发总部园4A座14楼
推荐文章
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