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在同一事故中死亡,身故保险金如何分配?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17-11-13 11:08:22 当前栏目:遗产范围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次在南京遗产继承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经常遇到保险作为遗产如何分配的问题,特别是如果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同时身亡,此时保险金应当如何分配?下面,南京遗产继承律师根据多年来的实务经验,对这个问题解析如下,仅供参考。
很多人身保险产品规定,如果被保险人身故,受益人有权向保险公司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这样的保险产品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往往是同一家庭的家庭成员。但是往往,也有可能这样一种情况,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在同一起意外事件中身故,此时保险金应当如何分配呢?
在这种情况下,确定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死亡时间的先后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被保险人先于受益人死亡的,此时受益人就有权领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死亡之后,身故保险金就转化为受益人的财产,由受益人的继承人继承。如果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的,此时无人可以领取身故保险金,保险产品的现金价值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不过,在司法实务中,由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往往无法确定谁死亡在前,谁死亡在后,此时保险金的处理就会出现一定的争议。有一些保险公司为了避免争议和简化处理流程,往往会认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同时身故,将保险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交由其继承人进行继承。
据南京遗产继承律师所知,在大部分情况下,人民法院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来处理这一问题的。该司法解释规定,如果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认为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者如果各自都有继承人,推定长辈先死亡,辈分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之间,互不继承。
结合上述规定,根据南京遗产继承律师的分析,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死亡先后顺序的问题,在通常情况下,应该这样处理: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之间,是夫妻关系的,如果不能确定死亡时间的先后,应当推定同时死亡,此时,受益人不能领取身故保险金,保单的现金价值应当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进行处理;如果被保险人是受益人的父母,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时,推定被保险人先死亡,受益人可以领取身故保险金,此时,身故保险金作为受益人的遗产,进行处理;如果被保险人是受益人的子女,由于推定长辈先死亡,因此无人领取身故保险金,保单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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