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707-98118
159962-98111
当前位置: 遗产继承律师 > 继承实务 > 遗嘱执行遗产继承律师详细解读律师担任遗嘱执行人

遗产继承律师详细解读律师担任遗嘱执行人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18-11-19 15:26:40    当前栏目:遗嘱执行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遗产继承律师详细解读律师担任遗嘱执行人

一、遗嘱执行人的工作原则

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委托,指派律师作为遗嘱执行人。律师作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 律师作为遗嘱执行人的依据

1、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律师作为遗嘱执行人。

2、被继承人生前与律师事务所签定委托合同约定相关事项。

3、被继承人虽然在遗嘱中没有指定律师作为遗嘱执行人,但在继承开始后,遗嘱继承人及受遗赠人对遗嘱没有争议、且共同委托律师作为遗嘱执行人的。

三、 遗嘱执行律师作为遗嘱执行人的工作职责

1、遗嘱执行律师作为遗嘱执行人,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当事人的委托或者遗嘱的要求,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遗产的分配和交割,促使遗嘱依法得以实现,避免和减少纠纷。

2、律师事务所可以与遗嘱人订立有关遗嘱人死亡后遗嘱执行的具体方式、流程以及报酬的支付方式委托合同。

3、除遗嘱中另有特别规定外,遗嘱执行人可执行下列事务:

(1)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遗嘱内容进行解释和说明。

(2)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

(3)依据遗嘱人或者全体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委托,清理遗产、登记造册。

(4)依据遗嘱人或者全体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委托,保管与遗产有关的财产凭证。

(5)协助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达成遗产交接或分割协议。

(6)按照遗嘱内容将遗产最终转移交付给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7)依据遗嘱人或者全体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委托,排除各种执行遗嘱的妨碍。

(8)对遗嘱继承有争议时,遗嘱执行人可进行调解,但遗嘱执行律师不应作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任何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9)遗嘱执行的其它事项。

遗嘱执行律师办理上述业务时,可根据案件需要制作办案笔录,并要求相关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


版权申明:本文由遗产继承律师原创,转载保留连接
爱生活遗产继承法问答负责人姬传生律师,继承法专家,兼职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二十年专注遗产纠纷,三所大学院所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南京律师中最早从事遗产继承方面的律师,专兼职于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七家院校从事法律教学及管理工作.专注不动产遗嘱继承遗产法律问题研究,代理房产遗嘱继承,股权继承案件,提供南京房产遗嘱律师见证.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姬传生联系方式
专业遗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微信同号)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姬传生律师办公地址:奥体大街68号国际研发总部园4A座14楼
Copyright 南京继承法律师咨询 版权所有备案号:苏ICP备140157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