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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90岁老太打官司 “强迫”养女继承其房产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14-04-11 16:29:29    当前栏目:继承案例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很多人打官司是为了争遗产,可郑州90岁的杨老太打官司,却是为了“强迫”养女继承她和老伴儿的房产。法官说,这场官司打出了人间真爱,这样的事儿还真是不多见。昨天,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公布了这起案件的详情。

  起因:90岁老太“强迫”养女继承房产

  今年3月中旬的一天,郑州市二七区法院福华街巡回法庭。庭长王蕾接待了一位老太太。老人姓杨,今年已90岁,希望法庭为其与“女儿”刘玲分割遗产。

  又是争夺遗产的家庭纠纷?然而杨老太和“女儿”没有任何“纠纷”,言谈中对“女儿”都是褒奖之词,老太太只想通过法庭“强制”“女儿”一人继承老伴儿留下的房产。这是为什么呢?随着调查的深入,法官发现,官司背后,竟是一个感人至深的爱心故事。

  调查:这场遗产官司背后有个感人故事

  杨老太原为洛阳市居民。1990年,68岁的杨老太与郑州铁路退休职工姚先生登记结婚,姚先生名下有郑州市北福华街房产一套。杨老太说,她和老伴儿在晚年能有个幸福的家,并且相濡以沫,全得益于姚先生的“女儿”刘玲。

  这个“女儿”刘玲其实是姚先生的亲外甥女。因与前妻没有其他子女,姚先生就对刘玲视同己出。

  刘玲从小因患小儿麻痹落下行走不便的后遗症,但她有一颗善良的心。两位老人再婚后,刘玲全心照顾两位老人。

  2003年3月,姚先生不幸去世,将养父养老送终后,刘玲除了照顾年迈的生母,还赡养没有血缘关系的杨老太。刘玲像亲女儿一样,每天和杨老太住在一起,悉心照料。杨老太感激不尽,决定把丈夫姚先生生前合法拥有的一套房产全部由刘玲继承。

  法官:一份调解书凝聚不下的亲情美德

  谁知,老太太的建议一提出,却遭到刘玲的委婉拒绝。刘玲说,她不想在养母杨老太还健在时,就提出遗产继承之类的忌讳话题。

  但老太太也有隐忧,她稍微懂得法律。她和已故的姚先生经过婚姻登记是合法夫妻,彼此有继承的权利。因丈夫先故去,她和女儿刘玲是法定继承人,但老太太的亲生儿女在其百年后也有部分继承权。

  为回报养女刘玲的孝心,同时避免若干年后自己后代与刘玲发生纠纷,老人要把目前居住的这套房产全部让刘玲继承。

  然而好事多磨。当办理房产权过户手续时,因为法定资料和手续欠缺或无法证明,无论是公证处还是房管局及其相关部门,都对老太太爱莫能助。

  最后,老太太来到郑州市二七区法院福华街巡回法庭求助。

  结局:房产顺利过户 了却老人的心愿

  庭长王蕾深深被当事人打动,决定依法为老太太排忧解难。当王蕾联系刘玲时,才得知刘玲的亲生母亲已病危,她现在正彻夜照顾生母。王蕾告诉杨老太,等刘玲的生母状况稳定后再行协商。

  没多久,刘玲的生母去世,刘玲回到了养母身边。

  “无论有没有房子,我都会赡养养母。”第一次见法官,刘玲就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法官说,杨老太之所以这么做,是基于刘玲的孝心,并且老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自己的财产,尊重老人的意愿也是一种孝心。做通刘玲的思想工作后,法庭郑重出具了人民法院调解书:房子过户到刘玲名下;杨老太由刘玲养老送终。

  昨天下午记者了解到,目前,杨老太持法院的调解书,顺利办完了房产过户手续,了却了一桩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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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生活遗产继承法问答负责人姬传生律师,继承法专家,兼职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二十年专注遗产纠纷,三所大学院所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南京律师中最早从事遗产继承方面的律师,专兼职于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七家院校从事法律教学及管理工作.专注不动产遗嘱继承遗产法律问题研究,代理房产遗嘱继承,股权继承案件,提供南京房产遗嘱律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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