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707-98118
159962-98111
当前位置: 遗产继承律师 > 继承研究 > 继承案例儿女结婚前 准丈母娘逼准婆婆办房产遗嘱公证

儿女结婚前 准丈母娘逼准婆婆办房产遗嘱公证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发布    2014-04-13 17:06:20    当前栏目:继承案例    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阅读:

  儿女结婚前 准丈母娘逼准婆婆办房产遗嘱公证

  未婚妻怀孕了,催着领证结婚。既要当新郎,又要当爸爸,家住栖霞区的赵先生可谓是双喜临门。不过,这么多的喜事,却让赵先生的母亲、准婆婆刘阿姨满面愁容。原来,儿子结婚前,亲家要她办个房产遗嘱公证,承诺死后将房产过户给儿媳,这让刘阿姨觉得心里很别扭。

  刘阿姨说,儿子与未过门的媳妇准备领证之时,却遭到了未来丈母娘吴女士的阻拦,吴女士得知女儿尚未结婚就已怀孕,很是生气,怕女儿就这样嫁给了赵先生以后会吃亏,坚决要求男方的母亲在儿子婚前立下遗嘱,将名下的房产在死后遗留给自己的女儿,否则不让赵先生与女儿领证。赵先生与母亲商量之后,很无奈地来到栖霞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

  公证员在询问过程中,发现刘阿姨始终面有难色,似乎不敢多言。公证员告诉刘阿姨,办理遗嘱公证需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应是受到胁迫之后的无奈之举。刘阿姨如果当着儿子面有什么不好说的,可以事后进行电话咨询,考虑清楚再来办理。

  近日,刘阿姨打电话告诉公证员,她与亲家已经决定坐下来好好协商解决,不会因为此事让儿女为难。

版权申明:本文由遗产继承律师原创,转载保留连接
爱生活遗产继承法问答负责人姬传生律师,继承法专家,兼职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二十年专注遗产纠纷,三所大学院所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南京律师中最早从事遗产继承方面的律师,专兼职于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七家院校从事法律教学及管理工作.专注不动产遗嘱继承遗产法律问题研究,代理房产遗嘱继承,股权继承案件,提供南京房产遗嘱律师见证.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姬传生联系方式
专业遗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微信同号)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姬传生律师办公地址:奥体大街68号国际研发总部园4A座14楼
Copyright 南京继承法律师咨询 版权所有备案号:苏ICP备14015718号-1